山东华昂把“路得威激光整平机”设为关键词引流,一审判决侵权
浏览数量: 114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3-07-08 来源: 本站
山东路得威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通过客户投诉发现,在百度网络上,山东华昂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将其网站(页)与“路得威激光整平机”和“山东路得威激光整平机”等多个关键词绑定,当公众在百度电脑端及手机端等互联网搜索引擎输入“路得威激光整平机”等关键词,搜索结果显示靠前的是“路得威激光整平机-厂家报价-全国销售,买激光摊铺机就选山东华昂路得威激光整平机”等字样,点击上述链接进入的却是山东华昂网页,该网页写有山东华昂公司简介、地址、电话以及激光整平机产品介绍等其他信息。山东路得威公司遂以山东华昂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涉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诸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山东华昂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在法庭上辩称:
1、百度网络平台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将同类产品进行竞价排名等吸引网络用户入驻网络平台的正当运营竞争规则和山东路得威自己的过错等原因,共同造成山东华昂网页链接跳转现象,链接跳转现象是互联网上的常用技术之一,百度网络平台公司设置链接并不会损害被链接者路得威公司的利益,相反被链接者路得威公司甚至还能从中获利。
2、百度网络平台作为搜索引擎公司将“路得威”商标作为关键词出售给山东华昂等广告客户,当网络用户在搜索栏中输入这些关键词时而显示出的搜索结果中,山东路得威公司作为商标所有权人网站的排名并未受到实质性影响。
3、百度网络平台公司在品牌商标保护方面,采取了后台报备限制性关键词技术措施,在客户提交的相关关键词、创意和材料中,就会禁止限制性商标文字的相关信息出现其他网络用户企业信息中。路得威公司商标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对网络平台所采取的限制性词汇勾划措施却故意不申请添加权利专属保护,违反网络平台运行规则,视为其放弃商标专属权利,“路得威” 商标文字进入网络区域,成为公共权利。
4、百度网络平台搜索引擎输入“路得威”关键词链接跳转到华昂公司网页现象是网页广告推广中的比较性使用,属于指示性使用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于比较广告可以使相关公众对相关同类商品有更真实全面了解,有利于促进竞争,为相关公众提供更多选择商品的机会,对“相关公众消费大有益处”,当然不违反法律。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1、 路得威公司依法享有“路得威”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涉案商
标经过路得威公司持续多年的使用和宣传, 在行业内已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事实,可以证明华昂公司将“路得威激光整平机”、 “山东路得威激光整平机”作为其公司及商品网页的搜索关键词进行广告推广,且搜索结果中直接显示了华昂公司的相关信息,上述搜索关键词实际起到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性使用。华昂公司未经路得威公司许可, 擅自添加含有“路得威”字样的搜索关键词,属于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华昂公司的产品来源于路得威公司或与路得威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故华昂公司侵害了 “路得威”注册商标专用权。
2、 “路得威”系臆造词,本身具有较高的显著性,“路得威” 既是路得威公司的商标也是其公司的字号。根据查明的事实,经过路得威公司的多年持续使用与宣传推广,涉案“路得威”注册商标和字号在 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应认定构成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华昂公司作为与路得威公司在同一地域内的同行业竞争者, 其在搜索关键词中使用与“路得威”字号相同的“路得威”字样, 其行为也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故华昂公司的被诉行为也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山东华昂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山东路得威公司15万元,山东路得威公司接到判决书后,遂以华昂公司侵权程度较深而判决赔偿数额偏低,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商标权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容侵犯!!
在这里,路得威公司郑重提醒广大客户:“路得威”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先进的技术和可靠的品质铸就的,购买本公司产品敬请认准“路得威”。